歐盟領導人上星期贊同,到2030年,將溫室氣體排放方針從之前的較之1990年水平下降40%調整為至少55%。
這也意味著,與完成該方針有關的盡力將取得來自MFF和下一代歐盟(NGEU)資金至少30%的開銷支撐。
歐盟理事會還約請歐洲委員會(EC)最遲在2021年6月之前擬定有關歐盟綠色債券規范的立法提案,并評價一切經濟部門怎么才干更好地為2030年環境方針做出奉獻,并提出必要的提案 。
特別是,歐共體的使命是尋覓加強歐盟排放交易系統(ETS)的辦法,為高耗能職業提出辦法,以在不損失競爭力的情況下選用立異的氣候中和技能,并提出碳鴻溝調整機制。它還需求處理與作業分配,公平緩本錢效益,林業和土地運用以及排放量添加以及因為氣候變化的晦氣影響有關的關心。
不過,新方針沒有得到歐洲議會的同意。
“歐盟領導人或許終究達到新的氣候方針,但這與氣候所需的成功相距甚遠。咱們的領導人有必要進一步盡力,使歐洲在減少碳排放的全球舉動中發揮重要作用,并實行五年前在巴黎達到的協議。一起,要使這個新方針變得更有意義,則方案中的新的歐盟基礎設施開銷有必要當即減少一切化石燃料”,歐洲地球之友氣候正義協調員Colin Roche評論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