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歐盟的立法組織正在審議可再生動力指令2030(RED2030),動力、化工等企業現已發布了一封公開信,敦促各方的商洽以改進可再生動力行業自給性消費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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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簽署方的說法,可再生動力自我消費具有很大的潛力,能夠支撐成員國進步可再生動力在動力結構中的比例。這些公司表明,僅歐洲的RE100公司,即到2030年參加許諾100%可再生動力消耗的公司就需要額定開展67 TWh可再生動力電力。
在他們的要求中,這些公司聲明REDII第21條現在的商洽應該采納一個方向,即經過對直接土地利用改變沒有負面影響的項目促進可再生動力項目的自我開展。
此外,歐盟應該擬定立法,答應立異的商業模式,如租借,第三方所有權,團體自用,可再生動力購買協議以及在商業和工業領域內裝置直接電力線。
最終,這些公司敦促決策者考慮有必要樹立滿足的融資機制,以便長時間抵消體系本錢。
現在關于RED2030修訂的商洽是歐盟三個組織參加的長時間立法程序的最終一步。本年1月份,歐洲議會支撐在2030年之前完成其35%可再生動力方針,并支撐廢棄對自產和消費動力征收的懲罰性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