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近期單個媒體對西安地鐵3號線運用的陜西奧凱電纜有限公司出產的電纜抽檢不合格事情的報導中,涉嫌質疑國家電線電纜質量監督查驗中心接受托付送檢奧凱公司電纜查驗成果。
國家電線電纜質量監督查驗中心發布揭露聲明稱:本中心第一時間成立了專項調查小組對觸及送檢產品的檢測全過程進行了核對。經核對,本次檢測是合法合規的,未存在任何違法違規行為。
聲明全文
3月26日,曾為西安地鐵三號線電纜供給查驗作業的國家電線電纜質量監督查驗中心發布揭露聲明稱:本中心第一時間成立了專項調查小組對觸及送檢產品的檢測全過程進行了核對。經核對,本次檢測是合法合規的,未存在任何違法違規行為。
事情回憶
近來,西安地鐵三號線不合格電纜事情在網上繼續發酵。2017年3月20日,西安市政府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經由西安市相關部分在西安地鐵三號線“隨機取樣”的由陜西奧凱公司出產的五份電纜樣品,檢測成果均為“不合格”。
可是,就在2017年3月15日,奧凱電纜還在其官網上曬出四份查驗陳述以證明其所供產品合格。
據媒體揭露信息顯現,這四份查驗陳述由國家電線電纜質量監督查驗中心于2016年7月27日出具,實驗類型為“托付查驗”,來樣方法是“送樣”,西安市地下鐵道有限責任公司為托付方,陜西奧凱電纜有限公司為出產單位,接納狀況為“正常”,查驗定論顯現送檢產品所測項目契合相關標準要求。
據悉,陳述中說到的國家電線電纜質量監督查驗中心是國內最早的獨立于電線電纜產品設計開發、制作、交易的第三方的產品檢測實驗室。
國家電線電纜質量監督查驗中心其時四份樣品查驗陳述的同意人表明,2016年7月18日,中心作業人員在事務招待窗口受理了對方送檢的4件樣品的托付查驗事務,對方要求對所送檢產品的部分功能進行查驗。中心嚴厲依照查驗要求施行了查驗,于2016年7月27日出具了查驗陳述。查驗定論顯現,除部分項目為供給實測值外,其他所檢測項目契合相關標準要求。
那么,為何爾后西安有關部分的抽檢成果發現奧凱電纜“不合格”?一位不肯署名的實驗室技能專家通知記者,查驗作業是一項十分謹慎的作業,查驗定論也有十分標準的表述要求。如送樣和抽樣便是不一樣的概念,有著嚴厲的程序區別。
而從揭露信息可見,國家電線電纜質量監督查驗中心出具的四份查驗陳述中的來樣方法為“送樣”,而西安有關部分采納的則是“隨機取樣”,即業界所說的“抽樣”。
“通常情況下,所謂 送樣 ,是由托付方把待檢樣品送到查驗組織,托付人可所以甲方、監理、制作商等,送檢樣品可能是從工程現場取樣的,也有可能是在制作商現場取樣的。因而,送樣查驗的樣品來歷與檢測組織無關;而“抽樣”一般是由甲方、質量監管部分等為項目查驗、質量監督等專門意圖展開的作業,抽檢人一般是甲方、監理、質監部分,樣品絕大多數都是從工程現場直接取樣,所抽樣品在被送達檢測組織之前處于嚴厲的受控狀況。”上述專家表明。
前述查驗中心人士著重,中心出具的檢測陳述中現已聲明晰“本查驗陳述僅對來樣擔任”,因而該查驗陳述的定論僅針對托付送檢的樣品,而并不能由此推論該份查驗陳述的定論適用于一切奧凱公司出產的電纜。因為托付方送檢樣品的來歷和批次的不同,的確存在不同的測驗成果的可能性,而對樣品來歷等的承認也并非查驗組織的職權。